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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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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年以来,黔东南州紧紧围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目标,多措并举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明显的提升

一是更加注重基础保障,充实行政复议办案力量。2024年,全州共计17个行政复议机构,配备行政复议人员共86人,每个行政复议机构配备行政复议人员均达到4人以上,满足了法定办案人数的要求其中锦屏、榕江、镇远通过内部调剂的方式均已配备4名行政复议人员,且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更加注重专业提升,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2024年全州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30件,受理740件,不予受理及受理前撤回90件,审结656件,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共计89件,纠错率为13.57%。行政复议决定书被起诉降低至15.66%。行政复议机关被诉2件,败诉率仅为1.53%,州级行政复议机构没有败诉案件。2024年3月18日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合议与集体讨论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

三是更加注重联动协作,提升应诉能力和水平。为了统一裁判标准,推动法治黔东南建设,2024年度共组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5次研究解决征地补偿、工伤认定、职业打假等方面的重大法律问题。州司法局与州人民法院通过下线座谈会议、“行政审判讲堂”开展府院同堂培训4,实现了业务培训常态化。2024年全州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23件,审结449件,行政机关败诉31件,败诉率为6.90%,比上一年度降低了5.3个百分点。全州法院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含二审)32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25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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