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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调解”推动13起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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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自我纠错、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积极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功能,能将行政争议解决在萌芽、化解在机关、消减在诉前,有力地促进社会稳定。

日前,黔东南州司法局通过行政复议调解一次性成功化解13起行政争议。今年9月,申请人通过书面形式向当事人递交《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但行政机关没有及时处理致使13个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机关经过全面审查认为,如就案办案,争议可能得不到有效解决还会造成申请人的焦虑,因此通知申请人代表及行政机关参加调解会议。

通过调解方式,行政机关当场表示,在一个期限内给申请人一个明确答复,申请人也表示同意,当场撤回了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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