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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人””先矫“思” 治“病”要治“根”——黔东南社区矫正思想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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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特别是《社区矫正法》实施后,我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将社区矫正思想教育工作当成重中之重来抓,将其作为挽救矫正对象的“第一任务”,重铸思想焕新机、激发动力求转变,“宣、行并重”、“改、变同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以“宣”开路,定时组织矫正对象进行宣传学习教育。在学习党的政策思路和法律法规的同时,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序良俗,让矫正对象感党恩、明法规、守良俗,在思想根源上得到洗礼、实现重铸,为回归社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同时,全州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注重以“行”体悟,积极发动他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切实通过在活动中感受社会关心、体悟自身价值,取得自我实现。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州共开展帮秋收、助农活、搞卫生、探鳏寡等矫正对象力所能及的活动80余次,400余名矫正对象在参与公益活动中赢得了社会认可,坚定了干事创业回归的信心。

   “宣、行并重”、“改、变同轨”,通过扎实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全州未发生重大脱管漏管现象,未产生矫正对象重大犯罪案件,有力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

    2021年2月,榕江县社区矫正对象杨勇成在捡到一个女士小背包,内有钱包、银行卡和一千多元现金,但是其却拾金不昧,原地等待失主,赢得了广泛赞誉。事后,杨勇成说,是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让其明白了做人做事的道理,懂得了“立人先立德”的立世之本,他说今后将一定按照司法机关的要求,积极回归社会、投身社会、感悟社会、回馈社会,更好实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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