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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八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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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八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依法全面履职,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公布黔东南州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40项)印发《黔东南州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34项,前置审批事项由133项调整为32项。构建“双随机、一公开”“1+N”监管体系。“市民之家”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对外开展审批服务业务,“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100%。营商环境大幅度改善,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释放。

二是加强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围绕加强城市管理需要,积极推进黔东南州停车场管理立法。认真开展与宪法相抵触、与民法典的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7 件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布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等配套制度。出台《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纠偏办法(试行)》。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印发《黔东南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重点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进执法队伍整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建立黔东南州“两法衔接”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

五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增效。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六是多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出台《黔东南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意见》,成立医疗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公布第一批州级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制定《黔东南州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办法(试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集中行政复议职能,实行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七是强化教育培训考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全省率先成立宪法教育基地,实现对政府工作人员宪法法治教育的阵地化、制度化、常态化。树立重视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八是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印发《黔东南州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和4个领域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重要内容,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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