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州狠抓法治突出问题整改成效“回头看”,持续巩固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成果,推进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重视法治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议,研究领导干部年终述法、“两降一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凯里法治云平台”推广应用等法治重要工作,出台了《法治黔东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黔东南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黔东南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黔东南州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法治建设重要文件。州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邀请贵州省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文永辉作《民法典与社会治理》专题讲座。举办全州党政领导干部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从江、榕江、丹寨等县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印发《黔东南州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黔东南州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试行)》和4个领域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方案,把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党建工作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对县市、州直单位予以考核。
严格立法程序保障立法质量。认真贯彻实施《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州人大法制委、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配备立法工作人员。举办立法工作培训班,全州60名立法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发展条例(草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等立法项目的起草,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有关方面意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提请州委审定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3件单行条例、5件地方性法规、1件自治条例、1件政府规章均按规定报备,没有违反上位法规定。
强化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不违法。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法律专业人才库,全州聘请内部法顾问406人,外部法律顾问474人。编制《州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州司法局办理各类法律顾问事务332件,其中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30件,合同草案10件,其他重大行政决策草案89件。
完善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加强起草、审查、发文三方沟通,州政府办严把公文发文合法性审核关,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程序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须补充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可报请领导审签,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到位。
创新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在州政府网站公布机构改革后的州直部门权责事项3262项,全州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等公布行政许可案件8万余件。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州司法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推营商环境大升的指导意见》,州公安局推行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制度,州水务局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水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强化权力制约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出台一批针对六大顽瘴痼疾整治机制制度及规范性文件162个。查处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处理违规参股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一批司法腐败和办案不公案件。
强化引进培训补强法治人才短板。制定《黔东南州“十四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办法》。积极做好2021年州直和县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2021年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院)学员选调计划,开设了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专题研讨班、全州国有企业依法治企专题培训班、全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等法治培训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