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
6、负责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负责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8、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9、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0、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12、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14、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19个业务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立法科、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政府法律顾问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信息技术科、人事警务培训科、离退休工作科、政治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宣传科。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法制研究所、信息中心、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3个,分别是:法制研究所、信息中心及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行政编制数42人,实有人数40人,事业单位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18人,机关工勤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局机关决算、所属事业单位法制研究所、信息中心及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差额拨款)决算。因所属3个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核算,所以未单独编制决算。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870.15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066.46万元,降低36.32%,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收支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4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4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7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25 万元,占73.70%;项目支出491.9万元,占26.30%;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870.15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066.46万元,降低36.32%,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21年相比,减少34.50万元,降低1.81%,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98万元,占0.37%;公共安全支出(类)1665.89万元,占89.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18万元,占4.45%;卫生健康支出(类)54.65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类)59.45万元,占3.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2.4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15万元,完成年当年算的129.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解决。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999。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目标考核奖实行差额等次发放,因2021年第四季度目标考核等次在2022年初才出结果,所以该项目年初并未申请预算,而是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40601。年初预算为110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新增人员,追加工资调资经费;二是为盘活存量资金,部分支付使用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40602。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法中心劳务和办公等费用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超支部分年是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40604。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民调解项目差旅费等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超支部分是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40605。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普法宣传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超支部分是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40607。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目(项)2040608。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于年中上级拨款追加项目,且由于2021年疫情原因司法考试推迟至2022年初举行。该项目未申请年初预算,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8.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社区矫正(项)2040610。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上年度部分费用由于报账时材料不齐全在上年未及时报销,在本年年初支付,超出部分是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9.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法治建设(项)2040612。年初预算为15.07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上年度部分费用由于报账时材料不齐全在上年未及时报销,在本年年初支付,超支部分是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10.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事业运行(项)2040650。年初预算为25.56万元,支出决算为2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年中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超支部分是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1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其他司法支出科目(项)2040699。年初预算为31.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67.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为上级拨款资金,都是上年末预下达当年资金,超支部分是统筹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1人的退休费,因情况变动,到本年7月份才办理退休手续,所以2022年未做预算,费用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57.2万元,支出决算为62.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有干部职工退休,超支部分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78.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有干部职工退休,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超支部分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15.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54.53万元,支出决算为54.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有新进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增加。
1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2210201。当年预算为59.45万元,支出决算为59.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8.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0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8.68万元、津贴补贴282.27万元、奖金354.24万元、绩效工资10.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89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0.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2万元、住房公积金59.45万元、退休费84.69万元。
(二)公用经费176.9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63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81万元、电费15.56万元、邮电费9.33万元、差旅费10.49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培训费1.84万元、公务接待费2.52万元、劳务费15.17万元、委托业务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万元、其他交通费41.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03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21 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约部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2 万元,比上年减少14.57万元,降低43.14%,减少主要原因是:当年未购买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9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86.85%,比上年减少14.67万元,降低46.78%,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2.5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3.15 %,比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4.13%,增加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69万元,支出决算16.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购买保险等费用。2022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53万元,支出决算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61%。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2万元,主要是:上级司法行政业单位到我局调研指导工作、其他市州司法行政单位到我局对接工作以及下级司法行政单位到我局汇报工作等接待用餐费。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21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因上年无此项支出安排,故无上年度比较情况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因上年无此项支出安排,故无上年度比较情况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94万元,比上年增加22.01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新进人员,导致车补、移动电话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1.76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单位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的基本支出。
十九.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基层人民调解及“融入工程”培训项目支出。
二十一.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普法宣传项目基本支出。
二十二.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管理等项目支出。
二十三. 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目(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支出。
二十四. 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社区矫正(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社区矫正项目支出。
二十五. 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法治建设(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及行政复议与应诉项目支出。
二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事业运行(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基本支出。
二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其他司法支出科目(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医疗调解、行政执法监督等项目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离退休费人员基本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按国家规定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按国家规定支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反映黔东南州司法局按国家规定支付的医疗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三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黔东南州司法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