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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率先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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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黔东南州营商环境大提升。黔东南州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共分三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部分包括指导思想、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二是“主要任务”部分包括明晰基本概念、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清单、筑牢底线思维等五个方面。该部分属于《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进一步明晰了行政执法机关、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基本概念,同时也全面对应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任务。三是“组织保障”部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建设、宣传报道等三个方面,主要要求各级执法部门建立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法制审核机制和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确保《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指导意见》的亮点:一是全面推行“两轻一免”事项清单。二是创造性地提出了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10种柔性执法方式。三是明确了排除适用范围,凡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应当严格依法查处。以及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得适用柔性执法。

《指导意见》的作用:为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和实施规范。能够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黔东南州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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