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四起关联的行政争议在黔东南州司法局同时进行行政复议调解,行政复议机构为当事人理清了争议焦点,查明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真实的利益诉求,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陈某军、陈某丰等人不服镇远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答复,向州人民政府分别提出四个具有不同诉求的行政复议申请。经综合研判,并征得当事人同意,行政复议机构决定在案件受理之前,组织争议各方进行行政复议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意见,陈述了真实的利益诉求。对此,行政复议机构通过释法明理,争议双方同意就核心争议问题进行协商解决,这四个案件便不再进行受理审查。
近年来,黔东南州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切实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