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对199个集体,200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其中,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共有7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名单如下:
表现突出的集体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贵州省铜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
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贵州省黔南州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
贵州省黔西南州司法局立案审查科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贵州省习水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表现突出的个人
杨文艺 贵州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一处一级主任科员
谢 芳 贵州省贵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处副处长
陆 丽 贵州省六盘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人、三级主任科员
李永欢 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张 珑 贵州省纳雍县司法局行政应诉股股长
祝贺他们!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