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办法(试行)》自施行以为,成功化解了多起行政争议。2021年新年伊始,黔东南州司法局通过“诉前沟通”成功化解“张文X、张学X诉台江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一案”。
此起不予受理案件是台江县人民政府案件承办部门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引起的,台江县人民政府收到案件相关材料后,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对此案进行再次研判,在还没有召开诉前会议的情况下,主动撤销了“不予受理”决定,把极有可能引起的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实践证明,通过“诉前沟通”这一方式提升了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推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了行政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