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 无障碍 |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工作 » 社区矫正管理

强培训 办警示 做公益 强惩戒——我州多形式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

字体: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今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州各县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加强培训学习、举办警示教育会、参加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州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等现象。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我州各县市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强化社区矫正干部队伍的能力,特别是全州矫正队伍均参加了近日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培训,通过培训会,使全州社区矫正队伍能力得到了提升;会后,各县市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本辖区组织了相关培训,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部省相关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社区矫正基础知识,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夯实了矫正管理队伍的基础、提升了思想认识、强化了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举办警示教育,固化矫正成果。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端正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和态度,严防脱管失控,减少不安定因素,黎平、三穗、天柱等县司法局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联动,举办了10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宣讲政策、剖析案例等方式,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有效敦促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法律和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固化了矫正成果。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组织公益劳动,重铸回归信心。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以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区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各县市根据《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要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各县市司法局结合当前秋收时节普降暴雨造成的生产困难的情况,积极组织矫正对象投入到帮助农民抢收农作物的行动中去,不仅解决了群众难题,更是让矫正对象明白了自身的价值,进一步强化了回归社会的信心。
    四是强化惩戒,盯紧重点管控对象。全州各县司法局严盯社区管控对象,严格按照“盯死看牢、动态掌握”的要求,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采用视频通话和实地核查等方式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对于一些有违规情形的对象,坚决予以惩戒。如三穗县司法局依法对三名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处理,对两名矫正对象训诫处理,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过系列措施,当前全州社区矫正工作有力有序,全州矫正对象未发生因矫正对象脱管失控而产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