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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新时代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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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州司法局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主动作为,起草了《黔东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经正式行文下发,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
    明确试点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工作目标,旨在通过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水平和建立健全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此前制约和影响全州人民调解工作长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为全省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和积累可操作的经验。
    制定试点工作任务
   《方案》明确了今年试点工作的三大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二是在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水平方面,三是在建立健全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同时细化为18项具体任务。
    突出试点工作创新
   《方案》主要以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基础,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同时结合州司法局近两年来的实践创新,增加了开展人民调解“一键上报”,使调解案件第一时间从一线上报,州、县市和司法所同步感知,解决此前存在的层层上报,数据不真实,不可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增加了人民调解线上指挥调度,实现人民调解业务线上指导,数据线上采集,工作线上督查,线上线下纠偏的目标;增加了司法行政命案防控逆向干预机制,建立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干部、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等在可防性命案责任的担当作为的倒查和逆向干预机制,找出已发生命案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客观关联,用于科学指导命案防控工作;增加了优化访调警调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等工作内容,确保试点工作既符合我州发展的特点,又体现了新时代的工作要求。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度,通过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经过长期坚持,努力将我州建设成为全省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标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黔东南、法治黔东南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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