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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人民调解“三个实现”促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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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是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州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明显成效,矛盾纠纷排查数、调解数、调解成功数持续上升,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我州万人起诉率全省最低。

(凯里市广场路司法所纠纷调处得到群众认可并获赠锦旗)

实现调解体系全覆盖

一是全面构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目前全州共建成基层乡镇(街道)调委会217个,村(社区)调委会2433个,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矛盾纠纷高发、易发领域,建立覆盖医疗纠纷、金融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纠纷、商事纠纷等15个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52个,构建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人民调解服务体系,确保矛盾纠纷在各个层面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受理和调解。无论是邻里间的琐事纠纷,还是行业内的复杂矛盾,都有相应的调解组织介入,为当事人提供

(2024年8月1日,岑巩县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

便捷的解决途径。二是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截至2024年9月底,全州共有人民调解员15480人,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578人,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421人,含有退休法官、检察官、村居法律明白人、乡贤、老村干、网格员、综治员等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1466人,并通过定期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近三年,我州有8名调解员获得全国性的表彰;凯里市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杨昌梅的先进事迹材料被全国《人民调解》杂志2024年第3期刊登,她本人照片还作为本期杂志封面,2024年6月又代表贵州省基层人民调解员在海峡两岸基层人民调解交流会上交流发言。今年以来,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为提升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445次,涉及20819人次。三是强化人民调解后勤保障。州委州政府历年以来就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先后出台多个文件,从经费保障、队伍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2023年11月底,州级出台文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80万用于补助基层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2024年以后结合上级拨付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情况根据实际进行奖补。

(凯里市联调指挥中心正在调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实现调处质效大提升

一是矛盾排查化解纵横联动大提升。我州近两年全力推进县、乡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分流和化解,有效地连接政府各部门、各社会组织推动矛盾纠纷联调、治安联防、重点事件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等,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排查化解联动机制,实现了对矛盾纠纷的全方位排查和高效化解。比如凯里市乡镇(街道)均设立司法所、派出所联调中心,已成为全州警调工作亮点。二是矛盾排查化解质效大提升。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以及“多网合一”治理机制平台,强化司法行政职能融入,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全方位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梳理,采取相应的处置和化解措施。今年以来,全州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719次,同比增加197.78%,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363件,同比增加12.86%,调解成功13780件,同比增加13.66%,调解成功率为95.94%,提升0.67个百分点,总体同比排查次数、调解数和调解成功率均有增加。三是诉源治理成效大提升。我州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有力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凸显诉前调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今年以来,全州诉前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4885件,同比提升32.21%,调解成功4879件,同比提升56.18%,成功率99.88 %,同比提升15.33个百分点。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万人起诉率”保持全省最低。

    

(雷山县西江司法所调处损害赔偿纠纷)     (台江县方召司法所调解员调处邻里纠纷)

(4月10日,黔东南州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大比武活动在凯里成功举办)

实现践行“枫桥经验”结硕果

一是“一县一品”初见成效。黔东南州司法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经验,挖掘打造州、县(市)人民调解工作品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一县(市)一品牌创建,2024年全州16县(市)总结提炼涵盖化解婚姻家庭、山林土地、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等本地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经验34个。二是“大比武”成效突出。4月10日,组织开展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大比武活动,对表现优秀的31个工作法进行通报表扬,带动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全州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提供了示范和借鉴。组织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枫桥式工作法”大比武,我州4个工作法获得省司法厅通报表扬。三是“枫桥经验”独具特色。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模式,形成了独具黔东南特色的“枫桥经验”。如:雷山县西江司法所的“1314”调解法、黎平县龙额镇登晒村“五联共建”化解边界纠纷、榕江仁里水族乡婚恋家庭纠纷“民歌调解”工作法等。“枫桥经验”在本地的实践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黔东南州司法局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有效推进平安黔东南建设、法治黔东南建设,不断提升全州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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