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科

来源: 州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12-21 09:37

名称

立法科

负责人

闻清

工作职责

负责承担立法及相关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州人民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州人民政府规章解释、具体运用问题的答复等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承办州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承办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牵头对征求州司法局意见的党内法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

qdnsfj@163.com

办公电话

0855-82215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