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 |
负责人 |
杨予莉(目前驻村) |
工作职责 |
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承担公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指导、监督仲裁机构、仲裁人员工作,承担仲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承担全州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初审;承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
电子邮箱 |
qdngzglk@163.com qdnfy.8224844@163.com |
办公电话 |
0855-8565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