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推进情况,近日,黔东南州司法局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加强对各县(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指导。一是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跟踪反馈台账,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实施;三是指导各县(市)对决策事项的形成程序和决策草案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决策事项程序正当、内容合法,并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完成。
2024年初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及16个县(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本级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79项,截至目前,包括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丹寨县、镇远县、三穗县、天柱县在内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数共44项,开展合法性审查事项数48项。
近年来,黔东南州司法局高度重视各县(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组织各县(市)司法行政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查培训,不定期调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