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承载多年期盼;一纸复议决定,推动积案化解。2026年3月24日,丹寨县龙泉镇居民段某将写有“复议解难,精益办案”的锦旗送至丹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感谢复议机关依法履职、公正裁断,实质性解决困扰其近二十年的通行与经营权益问题。该案的成功办理,是丹寨县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双重功能的生动体现。
该争议源于2004年,段某房屋北侧公共通道旁被他人修建了门卫室及摊位,影响其门面正常使用。多年来,当事人通过信访、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多种途径寻求解决,但因涉及规划认定、执法职责划分等复杂因素,争议始终未能进入实体处理程序。2025年7月,段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向丹寨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申请,请求对相关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进行调查认定。该局于同年8月作出《关于农贸市场公共通道修建门卫室的调查情况回复》。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回复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作为合法有效的行政处理依据。
在此背景下,段某依法向丹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坚持“有错必纠、程序正当、实质化解”原则,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审查:一是厘清法定职责边界,明确自然资源部门在违法建设认定中的调查核实义务;二是审查行政行为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规;三是评估是否具备实质化解争议的条件。经审理,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3日依法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原回复,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调查处理。该决定依法纠正了原行政行为的瑕疵,为后续依法处置奠定了基础,有效打通了长期悬而未决的“程序堵点”。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丹寨县行政复议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充分展现了行政复议作为政府系统内部层级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独特优势。
通过“受理—审查—决定—纠错—督促落实”的闭环机制,丹寨县正逐步构建起“复议+执法+监督”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依据复议决定,启动后续调查程序。丹寨县将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复议决定落地见效,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