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举办“行政审判讲堂”的契机,黔东南州司法局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讲堂暨开展全州涉企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共组织了各县(市)人民法院、各县(市)司法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单位3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会上,参训人员认真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杨合庆同志讲解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原则、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等内容。通过本次培训,为全州下一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