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号召,切实保护我州野生鸟类,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黔东南州社区矫正机构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将野生鸟类保护工作融入日常教育帮扶和监管措施之中。
强化教育引导,提升保护意识。全州社区矫正机构将野生鸟类保护相关知识纳入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内容。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野生鸟类在生态系统中重要作用以及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鸟类的法律后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保护野生鸟类的重要性,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从思想源头上减少涉鸟类违法犯罪的风险。
结合公益活动,参与实践保护。鼓励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公益活动。如在推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的公益活动中,让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承担义务生态护林员等方式,接受教育、改造自我,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实现从“违法者”向“守护者”的转变。
拓展宣传渠道,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以及乡镇赶集时段,向公众推送野生鸟类保护知识、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向群众讲解保护野生鸟类的意义,呼吁大家共同抵制破坏鸟类资源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野生鸟类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全州社区矫正机构将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深化野生鸟类保护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积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