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是财富之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关系到人的生存问题。社区矫正中处于就业年龄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若长期处于无业状态,不利于其社区矫正的实施,也不利于其保持稳定的矫正状态,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工作,黔东南州社区矫正机构依靠“三步走”措施,做好我州社区矫正就业帮扶工作。
第一步:职业技能提高
州县两级,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能力上下功夫。州级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开展“融入工程”特殊人群就业技能培训,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依托县相关部门开展技能培训班的契机,就近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技能培训,上下互动,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能力提升,提高其自主就业、创业的能力。如黎平县社区矫正机构组织22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黎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高素质农民创业培训。
第二步:拓展就业渠道
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协调县就业局等机构,与民营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为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搭建就业平台,明确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协作企业的联络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拓展了社矫对象的就业渠道。如三穗县社区矫正机构与企业签到就业协议,组建了三穗县社区矫正就业协作基地。
第三步:制定涉企规定
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联合县检察机关,结合本地社区矫正涉企对象的工作实际,出台涉民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用更方便、快捷的审批程序和规范化的监管管理方式,解决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的问题。推动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生产经营双到位、双提高。如三穗等县司法局出台的《涉民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我州社区矫正机构通过做好这“三步走”的措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方面的实际困难,使其安心接受矫正,并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