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 无障碍 |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工作 » 立法管理

州司法局、州气象局开展《黔东南州极端灾害天气预警响应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

字体: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了解我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推进地方立法进程,6月19日,州司法局、州气象局立法起草小组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开展《黔东南州极端灾害天气预警相应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运行和气象台站建设情况,并在梧州市气象局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梧州市气象局结合当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际交流了《梧州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在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调研组详细了解了梧州市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网络运行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立法工作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悉,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州极端天气多发,天气气候复杂多变,防灾减灾形势严峻,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挑战。州人民政府将《黔东南州极端灾害天气预警相应管理办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通过立法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是州人民政府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法治角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对于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立法小组将充分考虑我州气象灾害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全州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制定出具有我州特色的规章。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立出良善之法,立出管用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