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黔东南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贯彻和实施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各级各部门发挥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营造氛围浓厚。抓住“关键少数”,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州委、州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法典。管住“绝大多数”,狠抓公职人员学习,11.49万余名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汇聚社会法治力量。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宣讲活动240余场、送法进乡村(社区)1100余场、送法进校园700余场次。录制《民法典》苗、侗双语普法宣传MV,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媒体渠道播放民法典公益广告。对全州1.3万名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州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6.8万件,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提请废止54件、宣布失效28件、修改14件、继续有效127件。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5件,合格率100%。为粤港澳大湾区相关企业到黔东南投资兴业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各行政机关认真对照民法典关于公权力的规定,梳理本部门职责事项,将高空抛物调查、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等职责事项纳入权力清单管理。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诉源治理,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推进完善人民调解组织“6648”全要素标准,加强重点领域源头排查,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6721次,调解15571件,成功13939 件,成功率90%。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民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印发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办法、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和4个领域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方案,把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党建工作成效考核。促进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贯彻和实施工作,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