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的规定,我们对2025年12月31日前州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18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拟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08件,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拟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拟暂时保留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具体目录见附件)。请于2026年7月6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将修改意见或者建议反馈给我们。
清理主体: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黔东南州司法局
电话(传真):0855-8227703(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邮 箱:492578163@qq.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金山大道83号政法小区
邮 编:556000
附件:
州人民政府拟继续有效、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示稿).xls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