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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促进黔东南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的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法举报。黔东南州司法局将依法予以登记,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下列情形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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