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 无障碍 |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字体: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6月5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25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州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一)迅速研究部署。局党组召开组(扩大)会议研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意见,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司法局局长为小组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

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讨论制定《中共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关于州委巡察组巡察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44意见逐条责任分解到岗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做到每条问题涉及到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整改落实。

(三)压实责任抓整改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各分管领导与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召开16个县(市)司法局局长参加的整改工作推进会,明确需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整改问题的具体措施,各项问题层层有人抓落实。

(四)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227日,中共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深刻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截至2025年1月,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制定的13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35条。此次巡察没有移交问题线索,没有移交信访件。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政治忠诚。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跟进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精神、最新发表文章、最近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二是创新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质效。拓展“双领学双点评”学习模式,增强干部政治理论的学习自觉。将主题党日活动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学思用融汇贯通,学以致用、学以推动工作。三是强化政治引领,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组织本系统开展“讲政治强业务铸忠诚”典型案例(事例)剖析讲评活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剖析讲评24次,集中剖析讲评展示35个典型案例(事例)。其中,榕江县司法局《乘势而上打造民歌普法升级版》典型案例(事例)获得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

2.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深入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讨论制定了《中共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流程和内容。二是落实学习制度,提升学习质效。组织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以及学习方式,严格审查学习发言材料,提升学习质量。二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开展党纪学习13次,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党组织书记上党纪教育课2次,常态化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增强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整改情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会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常学。2024年,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次。组织全局干部通过贵州网院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政治理论培训1个月,全部结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专题培训课程,组织培训的学员进行研讨,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4.为依法治州办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州委主要领导听取黔东南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依法治州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举办全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及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对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及“两降一升”工作进行通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黔东南建设专题研讨班和2024年法治专题讲座,统筹推进我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县(市)、州直部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审议、报送、公开等事项。调研、起草《黔东南州极端灾害天气预警响应管理办法》《黔东南州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查156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督导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办理州政府及部门各类法律综合事务;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2024年,全州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审结35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召开法治贵州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暨法治贵州建设考核推进会。对2024年度上半年法治贵州建设十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落实及全面依法治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深入推进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促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61件,建章立制29个。

5.统筹规划立法工作不到位,跟踪了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差距。

整改情况:印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相关制度,增强立法时效性。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州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落实,确保各立法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2024年,6月至10月我局与州气象局、州民政局一同开展相关立法的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培训,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和监督、清理等方面内容,详细讲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水平。

6.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度不够,部分领域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在全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州整治一批执法突出问题,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61件,建章立制数29个。指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820余人集中参加由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3次组织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培训和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业务培训。举办全州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同堂培训班,州县两级政法委、公检法司等单位118人参加培训,有力推动了《黔东南州加强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若干措施》落实;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量化评估,有效提高基层一线干部的安全风险意识和隐患排查化解能力、精准管控能力。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特殊人群风险量化评估大数据模型在全省2024年政法智能化“大比武”中荣获二等奖,获得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加强警示教育,3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层层传达压力;完成开展两次全州社区矫正案件评查,督促二类案件涉到的县(市)司法局抓好整改落实。

8.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专业提升,充实行政复议办案力量。2024年,全州17个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了行政复议人员86人,基本满足办案人数的需求。二是注重协调沟通,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案件调解,2024年全州审结656件行政复议案件。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合议与集体讨论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三是注重联动协作,提升应诉能力和水平。组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推动法治黔东南建设。

9.实法治乡村建设力度不够,推进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法典进村润民心。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精心组织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一条街”集中宣传活动。组织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学会专家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创新开展民法典进赛事活动。在台江县台盘村举办2024年贵州省“民法典进赛事”和在榕江县举办“民法典进赛事”,充实群众法治文化生活。二是宪法进村,筑牢法治根基。深入推进“宪法进农村”活动,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普法用品,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三是民歌普法助力乡村平安建设,将法律规范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歌口口相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每村均配备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五是打造法治阵地。指导黎平县对龙额镇登晒村、台江县对台盘乡台盘村升级打造法治文化阵地,以示范引领,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六是加强帮扶调研指导,推进精准帮扶。2024年局主要领导到帮扶村调研2次,班子成员到帮扶村调研指导乡村振兴工作4次,分管帮扶工作的领导到帮扶村调研指导4次。结合“大走访”工作,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生活生产困难。

10.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资源分配,分布全覆盖。引导和鼓励律师到资源不足的县域执业。全州共有105家律师事务所,908名律师,各县市有3家以上律师事务所。二是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我州选配专职人民调解员1794人。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2024年参训调解员20819人次,提升人民调解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公证员培养,动员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报考公证处岗位。2024年,镇远县公证处配齐2名公证员,于2024年5月20日恢复执业,解决了镇远县群众办证不便问题。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以巡回办证的方式,实现全州办理公证业务全覆盖。

11.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充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2024年底,各县(市)司法局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48人;加强协调对接,积极争取省司法厅从省直强制隔离戒毒系统选派人民警察到我州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壮大管理队伍。

12.督促指导重大行政决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履行法定程序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提升决策质量;二是通过抽查方式,及时督促县(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决策;三是联合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全州法制审核人员自身专业审查能力。

13.2023年未按照《黔东南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在党内通报司法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向州委宣传部上报的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审议。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专题听取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强化责任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内容纳入年度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和班子成员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定期开展排查。每季度对州司法局新媒体账号、网站和工作群进行一次人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三是执行审校制度。运用智能校对平台对新闻信息的文字差错、不规范表述、不良信息等进行审核,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把信息质量关。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及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系统新媒体建设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司法领域行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要求还有不足

    14.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上下监督。将“一把手”监督情况纳入每年述职述廉重点内容,建立州局“一把手”对县(市)级新任职局长任职谈话制度。开展全州司法行政业务廉政风险点监督检查,先后对凯里、黄平、岑巩、榕江、镇远、麻江、丹寨等县(市)司法局进行提醒约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县(市)司法局“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观看《一严到底》《决不姑息》《八小时之外》等反腐纪实片、到黔东南州反腐倡廉警示基地学习、通报本系统本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干部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差旅费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系列制度,促进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15. 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履行好党组对县(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任用和交流协管责任,协助审查好县(市)司法局正副局长任职意见。三是加强约谈监督。制定《黔东南州司法局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制度》,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16.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常态化约谈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约谈常态化。2024年,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巡察问题整改约谈、对平时工作有偏差的县(市)司法局主要同志提醒约谈,逢春节、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进行集体约谈。二是落实社区矫正约谈。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集中约谈会,通报全州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县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压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

17.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填报自觉。对填报分类有误、填报记录不规范的县(市)司法局进行点对点有针对性的指导,通过电话一一联系指导、视频教会填报。召开填报工作培训会,解释说明填报的政策、填报时间以及填报的重要意义。实行填报情况通报制度,以制度压实责任,提升填报质量。

18.对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法律援助资金拨付等领域监管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黔东南州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程序、律师事务所责任、指派工作时限。实行全州律师轮流派案制,合理指派案件。 二是及时纠正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拨付方式,对经审查合格的案件卷宗,由州司法局将法律援助补贴直接拨付给承办律师,减少中间环节,堵住廉洁风险点。三是对2020年以来委托州律协代发的7批次法律援助补贴账目进行了核对,确认办案律师足额收到办案补贴。四是组织全州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能力。

19.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完善和规范财务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调整我局现金收支相关业务。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成《黔东南州司法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黔东南州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提升局机关财务管理水平。

20.项目实施直接指定供货商。

整改情况:强化财务业务学习,提升相关采购经办人及财务人员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水平。修订《黔东南州司法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财会监督,督促各采购科室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21.律师会党建经费使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黔东南州州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黔东南州司法局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管理制度》等财务制度学习,进一步明晰律师党建工作经费开支的规定。规范律师党建经费管理,将律师党建培训与律师业务培训经费分开支出,严格党建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审查,确保符合党建工作要求。制定《黔东南州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经费支出项目审核,经费支出层层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22.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做好费用核实清退按州财政要求完成清退费用退回州财政金库。严格落实财务报销事项层层审核制度,财务人员严格对费用报销具体事项、填写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报销事由进行审查,要求报销经办人整改或完善,装财科负责人进一步把关审核,再呈分管领导审核,规范经费报销流程,做到严审把关。加强财务制度学习,提高财会监督业务能力。研究制定《黔东南州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局财务报销项目。

23.工会经费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做好账户清理,完成了工会账户清理。做好资产清理登记。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完成数据的核对录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工会费使用。加强工会法规政策学习,严格按照《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规范发放工会费福利费,统筹做好工会会员过生日和重病住院以及节日慰问工作。

24.虚开广告发票报销租花费用。

整改情况: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省州有关“过紧日子”要求,提升全局干部规范执行公务接待意识,增强制度执行自觉。制定《黔东南州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黔东南州司法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规范局培训、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社区矫正管理科将尚未发放的“融入工程”保温杯(50个)和精装记事本(58册)移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作为普法宣传用品使用。

25.工作安排不够实。

整改情况:加强工作督促调度,将州委、州政府等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协同办公平台任务管理系统进行调度落实,适时跟踪任务进展,2024年共通过协同办公平台任务管理系统发布和督促落实重点任务464项。印发《2024年上半年全面依法治州工作情况通报》,对十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败诉案件较高的雷山县、黎平县、施秉县、榕江县、三穗县发函提醒。督促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每月开展2次以上“双领学双点评”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2024年,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31次。

26.组发文审校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加强了对公文制发的管理,推行纸质公文签发单和协同流程化的电子公文签发单,明确了公文拟制的起草、审核、签发环节。认真落实公文起草“三审三校”,2024年未有发生公文差错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中共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和党组会议纪要内容。认真落实党组会议议题审核要求,行政办公会、党组会议题均报请领导同意后再召开会议。加强会议记录管理,采用手写方式,会议结束后,由参会的局党组成员全部予以签字确认,并出具会议纪要。

27.件质量评查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将社区矫正案件评查作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措施,每月调度案件评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梳理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执法文书容易出现的问题,并分级分类处理,指导基层快速深入查找和发现问题。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做到问题整改件件有措施、事事有成效。对社区矫正案件评查整改中未达整改效果的县(市)司法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编辑印发《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口袋书》《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常见问题一览表》,指导基层社区矫正工作。

(三)班子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28.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力。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中共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召开党组会议参会人数要求的规定,“三重一大”A类事项邀请纪检二组派员参加党组会,监督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修改印发了《黔东南州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支出项目提交行政办公会审议研究,1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提交党组会审议研究。

29.度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党组工作。对现行的本单位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完成修订印发《黔东南州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黔东南州司法局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管理制度》《黔东南州司法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黔东南州司法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黔东南州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加强制度贯彻执行,将各项内控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明确政治部、机关纪委、装备财务科和办公室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30.组会议不严肃、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中共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召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加强制度学习和监督执行,邀请机关纪委书记常态化列席党组会议。党组会上班子成员有序发表意见,记录员按照发言顺序规范记录。

31.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对干部的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岗位调动以及干部录用等关于人事事项列入党组议事范围研究讨论,决定相关事项。规范党组会议决策制度,对审议调任干部、职级晋升、科室负责人和县(市)司法局班子调整等人事议题,严格由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非党组成员不在会上发表意见。强化过程管理,规范会议记录,提高记录质量。

32.档案任前联审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对2020年以来的65份人事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对干部档案任前联审不规范情况进行逐一整改。组织人事部门深入学习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任前审核制度审查拟任干部的档案,按审查情况规范填写《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杜绝出现打印后再签名,甚至只签名不签意见的现象。

33.凡提必审不到位,部分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三龄两历信息填写不一致。

整改情况:坚持“凡进必审、凡提必审、凡转必审”的原则,严格审查拟任干部的档案,把好审核关口,2024年,对10名拟调任、职级晋升、录用、调动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合规、有效。认真核实干部“三龄两历”,对55名科级以下干部“三龄两历”等信息开展全面核查,确保档案核实程序合规、相关信息核查真实有效。

34.执行干部考察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对2020年以来的提拔任用、晋级晋职、工作调动等考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类似相关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积极与州委组织部沟通对接,对干部提拔时的延伸考察问题进行充分说明。严格落实干部考察规定,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

35.开展任前公示不严谨。

整改情况: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核实存在的问题,说明原因。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干部提拔任用、晋职等相关规定,提升组织人事工作业务能力,杜绝出现类似的问题发生。建立人事工作事项审核制度,明确人事工作的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负责实际材料真实性审查,科室负责人负责合规实体审查,分管领导负责程序和方向把关,严格落实层层审核把关工作制度,杜绝干部任用公示时间不足问题发生。

36.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州司法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8月完成机关党委和离退休支部换届工作,2024年9月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党组研究讨论并印发《黔东南州司法局2024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及时安排部署和研究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双清单”任务。

37.业领域党建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加强工作调研指导,督促各律师事务所落实党建覆盖业务工作。加强律师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意识,针对建立独立党支部达不到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采取“以大带小”或“以强带弱”的形式建立联合支部,2024年,成立从江县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榕江县律师行业联合支部委员会、天纬衡律师党支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指派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党建工作全覆盖。加强公证机构党的建设,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党支部班子成员,完成了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党支部的组建工作。

38.行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确保政治理论学习保质保量完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每月主题党日交纳党费,做好离退休党支部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台账等管理。

39.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认真核算党费,对党员应交纳党费进行重新核算,确保足额交纳党费,按照核算好的应交数额足额交纳党费,确保党费足额缴纳。

(四)巡察反馈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成效不明显

40.分问题整改走过场。

整改情况:认真对州委巡察中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整改有成效、是否长期坚持整改以及建章立制情况,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有成效。规范谈话提纲,严密制定谈话提纲,确保谈话严肃规范。完善和规范谈话记录,确保记录经得起历史检验。

41.部分问题敷衍整改。

整改情况:对上一轮巡察的问题整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整改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的,坚决整改彻底。对未落实整改措施、没有整改成效的,专门督导,限时整改。加大监督管理,针对法律援助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对全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了集中评查,先后到天柱县、三穗县、黎平县实地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2024年度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起草制定了《黔东南州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成法律援助管理制度。

42.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积极对接茅台酒去向问题,严格执行局最新财务内控相关制度,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省州有关“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等,严格按照《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好今后工会会员福利发放范围。

43.针对检视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配合不够,全州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对本单位本层级事项进行了全面调整、规范,清单范围内的80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2024年,服务窗口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28件,办结328件,其中网上申请全程网办298件,办结率 100 %。

44.上轮巡察指出州司法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识不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未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黔东南州司法局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制度》。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干部约谈常态化,制定《黔东南州司法局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制度》,2024年,开展警示教育4次,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干部,分管领导约谈部门负责人30人次,集体约谈4次210余人次。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做到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十届二中、三中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整改到位、整改有实效和整改彻底,以实际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压实责任,持续深化整改。州司法局持续强加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各县(市)司法局、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并长期坚持。对整改完毕的问题,要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或成果不稳定的问题,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整改实效。要坚持长期坚持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持续深化整改。

(三)坚持建立长效机制,用好的制度管事管人。要突出长效,坚持在“立”字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把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修订之前不完善的制度,要时常进行制度更新,严格抓好制度执行,真正实现制度管理管事和标本兼治。

(四)及时总结提炼,强化工作报告。对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通过新媒体和宣传平台进行全面报道,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注重工作信息报道,建立问题整改情况专报,及时将整改情况形成专报州委,抄送州纪委监委、州委巡察办等部门,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8255944;电子邮:qdnzsfjzzb@163.com;联系地址:黔东南州司法局政治部403办公室。


                    中共黔东南州司法局党组

                         2025年4月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