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领导指示精神,着力整治我单位政务窗口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提升我单位政务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单位政务窗口作风建设,规范服务秩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单位形象,努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黔东南州司法局决定,在我单位政务服务窗口开展作风建设规范服务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窗口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搜集发现窗口在进行行政审批服务中存在的重点和突出问题,逐项细化列出立查立改、限期整改、长期整改问题清单,提出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2月28日,此后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对象
州政务服务大厅州司法局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对照廉洁自律要求,结合各级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同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反馈的问题,检查窗口干部职工是否存在靠窗吃窗、吃拿卡要问题;是否存在收送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土特产等问题;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慢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是否存在涉重点项目申报审批中“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的问题;是否存在生冷硬顶、态度恶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故意刁难、欺压百姓等问题。
(二)对照作风建设要求,检查是否存在政令不畅,作风不正和行政不作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现象;是否存在违反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容缺受理制、窗口无否决权制等问题;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审批服务问题;是否存在业务不精、服务不周、应付了事、不取号不答复等问题。
(三)对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查找权力取消、下放不彻底的问题,是否存在一些行政审批事项国家已取消,地方仍在审批,依然通过各种方式保留在原单位、变相审批、简政放权不彻底;是否存在一些明明可以下放给基层办理的事项却没有下放,明放暗不放,导致企业和群众多地跑、反复跑;是否存在一些事项下放后基层承接落实不到位,出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处在“真空状态”;是否存在在机构改革,因部门职能划转,因业务人员、准入标准等变化,导致工作开展不畅、互为前置、反复折腾、办事梗阻等问题。
(四)对照窗口管理规定要求,检查是否存在对派驻窗口人员重视不够、派出的是“老弱病残”人员,应付了事问题,或以单位急需用人为由随意调换的问题;是否有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着装不规范、作风散漫,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离岗、打瞌睡、玩手机、上网、嬉笑聊天等现象;是否存在个别窗口摆出休假、病假、外出学习培训等牌子,上演“空城计”,周五下午以集中学习为由,象征性派人值守问题。
(五)对照“应进必进”要求,检查部门事项是否做到“应进必进”,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率是否达到100%,事项授权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明进暗不进”情况;是否有办事指南覆盖不全、内容笼统、更新不及时,企业和群众看不懂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等问题;是否存在有窗口办事流程不透明、审批职责不明确、信息更新发布不及时、审查细则不精准、网上公开标准与实际办理标准不一致,不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而出现“每趟都有新问题”、每趟负责审核的窗口工作人员不是同一个人,提出的要求也不同等问题。
(六)对照审批服务收费标准要求,检查是否有涉企收费不公开,仍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收费、变相收费、收费标准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偏高问题;是否有谋取私利,内外勾结、违法设障、“灰色”中介过多、协会说了算等问题;是否有中介代办机构设在政务大厅周围或直接进大厅进行有偿服务,甚至与大厅窗口人员暗中勾结获取利益的问题。
(七)对照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要求,检查办事指南是否有切实可行的政策依据、办事规则、办事纪律;是否存在不公开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是否存在办理反馈不及时、不全面,信息不公开、事项告知留半句,办事群众“来回跑”等问题;是否存在对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问题仍然不能汲取教训、及时改正的情况;是否存在对工作成果总结不及时、推广不力,工作透明度不够、让人民群众知晓不够、受益面较窄的问题。
四、整治方式
1.通过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群众评议、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问题;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建议;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逐项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
2、根据收集查找的问题,列出整治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对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3、针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配套制度切实加以解决。
专项整治问题搜集热线:0855-3820147 。
黔东南州司法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