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勇一行到黔东南州司法局调研指导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调研以实地调研和工作座谈的方式进行。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亦兵,副县级长干部王勇,各县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座谈。
在座谈会上,胡勇副厅长首先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作了解读,与会人员认真聆听,备受启发。参会的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就各自的工作情况作了介绍,各县市司法局长作了工作汇报,大家积极踊跃,交流发言,气氛热烈。刘亦兵局长汇报了黔东南州人民调解、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情况。调研组一行对黔东南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给予认可。
胡勇副厅长指出,《意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契合人民调解事业发展需要,反映人民需求和呼声,对促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代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
胡勇副厅长强调,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扎根乡村,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能够充分发挥出人民调解的优势,配齐配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是顺应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历史规律,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珍惜和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给予政策红利的巨大机遇,久久为功,多汇报,多争取,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确保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位。
胡勇副厅长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责任担当,切实把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促进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作为,勇于探索,努力打造出一支“调得了”“调得好”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最后,刘亦兵同志表示,我们将根据省司法厅调研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从深化认识、分步推进、充分指导和加强培训等方面下功夫,久久为功,推动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