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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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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东南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方案》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方案》要求,为深入挖掘、选树表彰、大力弘扬我州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扎实开展英模教育,大力弘扬英模精神,使全州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结合我州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党的十九大以来,重点选树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服务群众、执法办案、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承担急难限重任务等工作中表现优异、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是获得过全国、全省表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个人也可推选,且不受选树名额限制。对选树对象要注重从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成绩优异、群众公认几个方面综合把握,选树的对象要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能很好的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法律服务行业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二、活动时间:20213月至20216

三、评选名额(110名)

(一)先进集体40个,其中:先进县(市)司法局10个;十佳司法所10个;十佳律师事务所10;十佳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0

(二)先进个人70名,其中:全州优秀司法所长20名;

全州优秀基层人民调解员15名;年份优秀司法行政人15人;全州十佳律师10名;全州优秀司法鉴定及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0名。

除律师方面外,各县(市)司法局对具备条件的推荐类别原则上各推荐1名,律师方面的先进由律师行业党委负责。

四、选树标准

(一)选树范围: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在编在职干部职工、辅助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含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公证和司法鉴定等行业领域)和集体。

(二)选树标准:

详见附件1

五、方法步骤

(一)选树方法。各县(市)司法局选树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组织推荐、考察考核、征求纪委监委及组织人事部门或行业组织意见、社会公示、党组审定等程序组织开展,推选出本单位、法律服务领域行业拟选树对象。州司法局律师科、公法科要加强对律师行业、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的选树推荐工作指导,确保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优秀集体和个人得到推荐。选树过程中要严把现实表现和评选程序关,确保选树公开公平公正,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

州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及时下发通知及选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选树工作,各县(市)司法局启动推荐选树活动。

2.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413日)

各县(市)司法局对确定的选树对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选树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吸引干部群众、组织干部群众、发动干部群众、宣传干部群众,扩大干部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确保选树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选树宣传活动中,各级媒体通过拍摄宣传海报、新媒体平台推广等方式开展前期宣传。

3.考察推荐阶段(413—420

各县(市)司法局对选树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征求纪委监委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汇总上报前,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按推荐类别汇总报州局政治部(邮箱:qdnzsfjzzb@163.com)。

4.评审上报阶段(420—425日)

1)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县(市)、行业推荐报送的候选对象进行梳理、筛选,初评出10名候选人(候选集体)。

2)评审小组综合初评候选人事迹情况,对10名重点候选人(候选集体)进行评审,从中推选出先进个人建议名单2名、先进集体2个,州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建议名单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最终名单上报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定。同时,从推荐的先进候选人(候选集体)中评选出全州十佳司法行政集体全州模范司法所长全州十佳司法行政人”“全州十佳律师全州十佳公证员全州十佳人民调解员年份司法行政人进行通报表彰,大力弘扬司法行政正能量。

5.宣传阶段(5月上旬)

对入选的重点候选人(候选集体)进行深入采访、重点挖掘,开展系列深度报道。

6.表扬阶段(6月下旬)

在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除上级表扬表彰的先进典型外,对推荐的其它选树典型,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进行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职责,一把手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把关。要切实履行推选职责,精准把握方法和步骤,采取切实可行的推选举措,组织实施好推选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选树任务。要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深入挖掘闪光点催泪点并存的事迹,形成宣传材料。

(二)加强重点培养。各县(市)司法局要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典型选树培养计划,做到发现一个、培养一个、储备一个。对确定为先进典型培养对象的,要采取谈心交流、学习培训、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搭建培养典型、促进典型成长的良好平台。

(三)加强工作规范。要对推选的对象进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当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或行业组织以及所在单位群众、同业人员的意见。推选对象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采取适当形式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中央、省、州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头条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司法行政队伍奉献精神,激励和引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营造干事创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向全社会展现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时代风采。

各县(市)司法局于2021416日前将联系人姓名报州局政治部(电话/传真:0855—8255944)。

附件:1.推荐标准

      2.黔东南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推荐表(集体)

      3.黔东南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推荐表(个人)

      4.黔东南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推荐集体汇总表

      5.黔东南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2、3、4、5.doc



      

            黔东南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331

附件1

先进县(市)司法局推荐标准

1.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领导作用发挥得好。队伍整体素质高,精神面貌好,内部管理规范高效。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3.工作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有创新,职能作用发挥出色。

4.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5.近三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十佳司法所推荐标准

1.所务管理规范化。司法所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业务台帐和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2、基础设施规范化。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符合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方便群众办事,满足业务工作需要。办公场所标牌、标识规范;司法所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 

3、业务工作规范化。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工作成效突出,各项业务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领先,创新、亮点工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近三年以来,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0%以上,没有发生因工作失误导致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

十佳律师事务所推荐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律师事务所设立满三年;近三年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所内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且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包括正在接收调查处理);

3.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齐全,内部管理规范;

4.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在同行业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5.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律师参加信访接待,积极开展助学、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6.积极参与行业发展建设活动,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建立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扎实,在维护和提升行业形象中有突出贡献。

十佳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推荐标准

1.思想政治建设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调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关于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2.工作业绩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和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定期排查工作制度,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位置,三年来没有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受到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表彰。

3.队伍整体素质高。调解员具有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具有调解纠纷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调解员,且调解员年龄结构合理;调解员按时参加岗位培训、年度培训等;注重工作创新,积极运用新方法新手段新载体开展调解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近三年来人民调解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4.依法规范开展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专职调解员配备、调解员的选聘等符合《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的相关规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全州优秀司法所长推荐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扎实,担当意识强。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3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全州优秀基层人民调解员推荐标准

1.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年以上,积极主动参加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和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处矛盾纠纷成效显著,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协议履行率高,或者面对突发情况,临危不惧,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

2.调解技能强。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灵活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坚持以案释法,能够在调解过程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做法;在本地、本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是公认的人民调解能手、专家。

4.廉洁自律。热爱调解事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刻苦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纪律。

年份优秀司法行政人推荐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指示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忠诚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刻苦钻研业务,善于工作创新,在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有很强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受到群众真心拥护。

3.勇于作为、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坚决斗争;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能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良好的作风和道德品质。

4.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目前在岗,5年来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并且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

全州十佳律师推荐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和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2.在我州注册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含公职、公司、法援律师)

3.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包括正在接受调查处理);

4.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丰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拓展能力,在业内外有良好的执业评价;

5.热心社会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加涉法信访接待,积极开展助学、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6.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称职。

优秀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推荐标准

1.认真对待工作,爱岗敬业,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团结奋进,成绩突出。

2.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辅助具体岗位工作两年及两年以上者或在乡镇司法所开展辅助性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和信访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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