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黔东南州司法局实施四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营造学习氛围。州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多次组织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学习会,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指示和论述》、《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民宗委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管理指导的办法》、《黔东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省宗教工作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州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等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传达学习,并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积极邀请州民宗委主要领导共同研究全州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达成共识、明确方向,实现了双方业务的共同促进和发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州司法局利用黔东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司法行政网站、生活微信群、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宗教相关法律知识的网络宣传;利用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宪法教育基地“三化四覆盖”的优势,对州直机关公职人员开展宪法及相关宗教法律知识的实体宣传。利用驻村干部走访农户、民族节假日、赶乡场等机会设置宣传点,通过政策讲解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机会,对群众进行宗教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及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法高于教规,守法先于守戒的观念,切实提高他们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宗教场所和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建设法治阵地。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当前全州已建成122个法治文化阵地,初步形成覆盖州、县(市)、乡、村四级的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各阵地紧贴群众法律需求,将宪法、民族宗教、婚姻法、劳动法、扫黑除恶、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法律内容以图表、案例、漫画、标语等形式直观的展现,营造“抬头见法、随时学法”的良好氛围。通过落实“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群体能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和抵制封建迷信的宣传活动,在让群众获得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同时, 树牢法律和科学的理念,坚持尊法信教,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州司法局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作为年度普法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耕好宗教法治化“责任田”。要求各普法成员单位在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对普法清单进行公告,营造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大格局。
州司法局“四措并举 ” 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上一篇:
州司法局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